7月16日,池州市首家医学司法鉴定所在池州二院正式成立。国家司法部法制司、省司法厅、市司法局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。
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——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,该决定规定“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,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;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。”池州秋诚司法鉴定所就是为适应这一司法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,同时也是池州二院深化内部改革,走内涵发展道路的又一重大举措。
该所郑重承诺:发展司法鉴定事业,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,维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保障诉讼、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,促进司法公正。并遵循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的原则,鉴定业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。
办公室
2005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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